反洗钱知识 一点通
FANXIQIAN ZHISHI YIDIANTONG
反洗钱义务
依据《反洗钱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如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什么是洗钱活动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主要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反洗钱的意义
反洗钱的制定和实施,对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三是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
四是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五是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洗钱活动主要的途径和方式
1、通过境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2、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3、非法吸收存款,隐瞒犯罪所得
4、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
5、通过购买彩票、房产进行洗钱
6、通过珠宝、鼓动交易和虚拟拍卖进行洗钱
7、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中转站”
8、通过买卖股金、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黑钱主要来自哪些犯罪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洗钱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收益,通过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比如,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购买有价证券、转移资金等。
所有因犯罪活动获得的收入都是“黑钱”,将这些“黑钱”存入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也是“黑钱”。特别是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洗钱”有关七类严重的“上游犯罪”,分别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在我国,清洗这七类上游犯罪的“黑钱”,要按洗钱罪论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洗钱行为将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或其他相关条款论处。